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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舆情机制


        为进一步加强经信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,提升政务公开水平,增强政府公信力,根据上级部门要求,现就建立政务舆情收集、研判和回应机制通知如下:

        一、明确工作原则

        (一)公开透明原则。按照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,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,正确对待舆论监督,做到不缺位、不失语、不被动,牢牢把握信息发布主动权。

        (二)分级负责原则。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,坚持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”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注重源头防范、源头治理、源头处置,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负责、守土尽责。

        (三)科学有效原则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,把握好时、度、效,科学处置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,提高统筹、管理和引导舆情工作的能力。

        (四)双向互动原则。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,探索建立网上群众工作法,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,及时公开热点、敏感话题真实情况,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、引导社会舆论、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。

        二、健全工作机制

        (一)监测收集。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,各县区经信委要安排人员和力量,加强对门户网站、传统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,形成全覆盖、全方位、全天候舆情监测体系。健全日常巡查机制,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,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交通工作的疑虑、误解,甚至歪曲和谣言,与门户网站(信息公开网)、12345政府阳光热线、政务服务网等管理部门,以及宣、政府应急(值班)、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,做到不漏报、不迟报,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、互动、互助、共享。

        (二)分析研判。明确舆情研判标准,根据舆情内容、公众反应、媒体介入程度等,确定重大、较大、一般等舆情等级,准确判断回应价值。强化舆情风险评估,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,要通过舆情跟踪、抽样调查、重点走访、会商分析等方式,科学预测、综合研判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,确定风险等级,制定相应处置预案。健全舆情会商机制,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,政府信息公开、网宣部门应组织涉事单位、主管部门和相关方面,及时会商,准确评估事件性质、舆情走势、可能出现的风险,提出预控处置意见,按程序报审后,及时应对处置。

        (三)归口报送。强化政务舆情信息管理,规范信息报送渠道,健全分类报送机制,及时有效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信息。

        (四)应对处置。按照网上问题,网下解决的要求,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,建立完善网上网下综合防控体系。涉事部门和地方作为责任主体,通过网下实际工作,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,回应社会关切。对处置不及时、应对不力,造成负面影响的,将予以问责。规范处置流程,健全政务舆情受理、转办、反馈机制,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。

        (五)公开回应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、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,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,贯穿于舆情处置、回应的全过程,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。坚持谁主管、谁发声”“谁处置、谁发声,拟发布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,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,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。回应时,要以事实说话,避免空洞说教。发挥新媒体作用,推进微信、网站的联动和互补,快速传播政务信息,有效引导社会舆论。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、组织专家解读、召开新闻发布会、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,多角度回应,深层次引导。重大、较大网上突发敏感政务舆情的信息发布工作,按照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网上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定执行。

        三、强化工作保障

        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把舆情收集、研判、回应,作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,列入重要工作日程。建立政务舆情日常管理机制,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,做好政务信息发布、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,健全办公室统筹、专人采编、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流程。建立工作落实和联动机制,努力在全局形成正确面对舆情、遇事不躲不推、妥善处置事件、积极回应关切的良好工作氛围。

        (二)加强统筹协调。建立外宣工作小组及时应对舆情工作,形成一名分管领导任组长,其他分管领导配合,办公室主抓舆情工作,各媒体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。确定一名新闻发言人,就重大事项统一对外发布新闻通告。明确办公室为责任部门

        (三)加强主动发布。突出网络平台作用,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,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。突出政务微博的信息公开功能,建立政府信息优先发布机制,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。突出新闻发布会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,正面回应,主动发声,引导舆论,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。

        (四)加强督查指导。要加强对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、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查指导,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,将政务舆情办理、处置、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、效能建设考核。要加大问责力度,对因工作重视不够、应对无方、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、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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