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属证书/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| ||||||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(待定)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 | ||||||
序号 |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宗地/海号 | 不动产坐落(名称) | 备注 |
1 | 浙(2019)德清县不动产证明第0022021号 |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 他项权 | 武康街道许园小区28幢5单元208室、武康街道许园小区28幢5单元508室 | 法院强制注销 | |
2 | 浙(2019)德清县不动产证明第0025717号 | 劳新元、蔡文仙 | 他项权 | 武康街道许园小区28幢5单元208室、武康街道许园小区28幢5单元508室 | 法院强制注销 | |
公告单位: | 德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| |||||
2023年2月9日 |
申请人(单位):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劳新元、蔡文仙
2023年02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