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海明 | |||
索引号: | 00256423X/2021-00031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领导职务: | 党委委员、副局长、二级调研员 | ||
电话: | 0572-2188689 | 电子邮件: | |
分管范围: | 负责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等工作,分管行政复议处、应诉协调处,联系政府法律事务处(执法监督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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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历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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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海明,男,汉族,1972年6月出生,在职大学学历。 曾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、四级高级检察官,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委会专委、四级高级法官,德清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、审委会委员、三级高级法官等职。 现任市司法局(行政复议局)党委委员、副局长、二级调研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