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水平,根据《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》的规定,结合实际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湖人社发[2012]136号《关于调整市区离休干部普通病房床位费支付标准的通知》,文件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将市区离休干部普通病房床位费的支付标准调整为每日最高50元,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病房床位费标准不到50元的,按规定的标准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