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纳审计建议 安吉县出台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“非粮化”整治优化资金标准的通知
2022年12月,安吉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,印发《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“非粮化”整治优化资金标准的通知》,整合优化全县要素资源,进一步促进耕地保护责任落实,稳定粮食生产,全方位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。
近年来,县审计局在对乡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、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时,重点关注涉农问题,审计发现一批永久基本农田被违规占用和破坏、粮食生产功能区存在“非粮化”、“非农化”等问题隐患,以信息、专报要情等形式报告县委县政府,建议对粮食生产功能区、永久基本农田加大保护力度,压实属地农业资源管理主体责任,强化动态监管,坚决制止破坏耕地及耕作条件的行为,确保农地农用。县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做出批示,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,强化政策支持,及时落实整改,县人民政府积极重视领导批示内容并采纳审计建议,出台《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粮食生产功能区“非粮化”整治优化资金标准的通知》
政策明确,针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种植苗木花卉草皮、多年生经济作物、挖塘养殖水产等的清理腾退区域(含粮食生产功能区外清理腾退后,经验收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的),按照恢复种植粮食作物面积,以5000元/亩确定基础资金标准,包括政策处理费和青苗补偿费等。资金通过乡镇(街道)市场化经营自行解决。
政策要求,加快推进安吉县粮食生产功能区“非粮化”工作进度,按照宜划则划、应整必整、能种尽种的原则,发挥整治优化资金的撬动作用和激励作用,确保2022年底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2.8万亩的总任务目标。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有方、创新有效、稳妥有序推进“非粮化”整治优化工作达标增效。